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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书香之班•读者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   作者:|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民阅读大会举办的贺信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阅读兴趣和阅读水平,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在第29个世界读日(2024423日)即将到来之际,现举办宿州学院2024年度“书香之班•读者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

 

二、评选标准

 

依据读者的图书借阅情况综合考量,包括读者借书量、专业图书借阅量、阅读内容、文明借阅行为、正常的借书阅读周期等相关因素。

 

1.借书量:以图书馆借阅系统的统计册数为准。

 

2.专业图书借阅量:相关专业图书借阅量年度不少于10种。

 

3.阅读内容:倡导读者借阅各类经典书籍,如各专业的推荐书目等。

 

4.借阅行为: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借阅规定,爱惜图书,文明借阅。

 

5.阅读周期:每册书的阅读时间三天以上(大于72小时),符合正常的阅读周期,否则从借阅总册数里酌情扣减。

 

6.“读者之星” 按图书借阅总量和专业图书年借阅量要求等综合衡量评出,“书香之班”按照班级人均借阅量评出。

 

三、评选程序

 

1.借阅统计时段

 

202411-20241231日;

 

2.借阅量统计

 

1)系统生成读者个人借阅量,按借阅总量多少和符合专业图书年借阅量要求进行降序排列。

 

2)系统生成班级人均借阅量,按班级人均借阅量多少进行降序排列。

 

3.借阅量审核

 

对照评选标准,由图书馆、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审核学生读者、教职工读者个人借阅量和班级人均借阅量。

 

4.评选推荐

 

依据审核结果,评选推荐“书香之班”、 学生“读者之星”和教师 “读者之星”名单。

 

5.评选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

 

四、奖项设置

 

1.“书香之班”:24个(其中20246个),颁发证书。

 

2.学生“读者之星”:设一等奖12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60名(其中2024级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5名),颁发证书。

 

3.教职工“读者之星”:5名,颁发证书。

 

五、颁奖时间和地点

 

颁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和单位认真部署“书香之班•读者之星”评选工作,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把“书香之班•读者之星”评选活动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师生多读书、读好书。

 

2.“书香之班•读者之星” 的评选将是校“学风建设先进单位” 和“文明班级”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宿州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 

202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