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书香之班•读者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0   |   作者:暂无|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20年度“书香之班•读者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10

  • |

  • 作者:暂无

  • 阅读次数:975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风建设,营造书香校园氛围,鼓励和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在学生中树立“多读书、读好书”的先进典型,培养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图书馆、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联合主办2020年度“书香之班•读者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

二、评选标准

依据读者的图书借阅情况综合考量,包括读者借书量、专业图书借阅量、阅读内容、文明借阅行为、正常的借书阅读周期等相关因素。

1、借书总量统计以图书馆借阅系统的统计册数为准。

2、专业图书借阅量年度不少于10种。

3、阅读内容:倡导读者借阅图书馆的各类经典书籍,如各专业的推荐书目等。

4、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借阅规定,爱惜图书,文明借阅。

5、符合正常的阅读周期,每册书的阅读在两天以上,借出的图书若在当天归还的,要从借阅总册数里酌情减去相应的册数。

6、“读者之星” 按图书借阅总量和专业图书年借阅量要求评出; “书香之班”按照班级人均借阅量评出。

三、评选程序

1、借阅统计时段

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2、借阅量统计

统计读者个人借阅量,按借阅总量和专业图书借阅量进行降序排列;统计班级借阅量,按班级人均借阅量进行降序排列。

3、借阅量审核

对照评选标准,由图书馆、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等部门进行审核。

4、评选推荐

依据审核结果,评选推荐“书香之班”、 学生“读者之星”和教师 “读者之星”名单。

5、评选公示

推荐名单将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

四、奖项设置

1、“书香之班”:24个(其中2020级6个),颁发奖牌。

2、学生“读者之星”:设一等奖12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60名(其中2020级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5名),颁发证书和奖品。

3、教职工“读者之星”:5名,颁发证书和奖品。

五、颁奖时间和地点

颁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和各单位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书香之班•读者之星”评选工作,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把“书香之班•读者之星”评选活动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师生多读书、读好书。

2、“书香之班•读者之星”的评选将是校“学风建设先进单位” 和“文明班级”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主办单位:图书馆、学生处、团委、教务处

承办单位:图书馆

2020年10月10日